文章来源:中国海洋大学 作者:文档编辑:文石安 发表日期:2008-3-29 23:18:45 |
中国海洋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
中国海洋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
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山东省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,经山东省学位办批准,中国海洋大学面向社会各界举办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,现将有关招生事宜说明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1、 青岛市及周边地区中青年党政军干部
2、 工商、税务系统人员及财务人员
3、 银行、证券、保险系统人员及专业人员
4、 外资、外贸系统人员
5、 大中小企业管理技术人员
6、 其他行业人员
二、课程设置:
1、自然辩证法、科学社会主义 2、英语 3、社会主义经济理论
4、西方经济学 5、国际金融 6、货币银行学 7、财政学 8、证券投资
9、财务管理 10、经济法 11、金融营销 12、国际经济学 13、保险学 14、管理学 15、寿险精算
报名资格及证书授予:
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名,免试入学,成绩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。
本科毕业,且具有学士学位者,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规定,可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,考试合格者,再通过论文答辩,可获硕士学位。
全国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课程:
1、 英语(或日语、俄语)
2、 专业综合课(包含西方经济学、社会主义经济理论、货币银行学、财政学、国际经济学)
三、上课时间、学制与费用:
每周六、周日上课
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制为两年,申请硕士学位者延长一年(做论文)
学费两年10000元人民币
书费、报名费650元人民币
四、报名具体事项
1、 报名时携带一寸彩照2张,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学费、书费、报名费。
2、 报名地址: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中国海洋大学麦岛校区经贸楼2楼D217
3、咨询电话:85901085 85901996

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山东省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,经山东省学位办批准,中国海洋大学面向社会各界举办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,现将有关招生事宜说明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1、 青岛市及周边地区中青年党政军干部
2、 工商、税务系统人员及财务人员
3、 银行、证券、保险系统人员及专业人员
4、 外资、外贸系统人员
5、 大中小企业管理技术人员
6、 其他行业人员
二、课程设置:
1、自然辩证法、科学社会主义 2、英语 3、社会主义经济理论
4、西方经济学 5、国际金融 6、货币银行学 7、财政学 8、证券投资
9、财务管理 10、经济法 11、金融营销 12、国际经济学 13、保险学 14、管理学 15、寿险精算
报名资格及证书授予:
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名,免试入学,成绩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。
本科毕业,且具有学士学位者,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规定,可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,考试合格者,再通过论文答辩,可获硕士学位。
全国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课程:
1、 英语(或日语、俄语)
2、 专业综合课(包含西方经济学、社会主义经济理论、货币银行学、财政学、国际经济学)
三、上课时间、学制与费用:
每周六、周日上课
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制为两年,申请硕士学位者延长一年(做论文)
学费两年10000元人民币
书费、报名费650元人民币
四、报名具体事项
1、 报名时携带一寸彩照2张,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学费、书费、报名费。
2、 报名地址: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中国海洋大学麦岛校区经贸楼2楼D217
3、咨询电话:85901085 859019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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